STSDS第一阶段1月1日实施    税收局:首年不罚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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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SDS 第一阶段 1 月 1 日实施    税收局:首年不罚款

(吉隆坡 21 日讯)内陆税收局表示,印花税自我评估系统(STSDS)第一阶段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首年内,将不会徴收任何罚款。

内陆税收局发文告指出,凡是在印花税自我评估系统下完成盖印的文书,即使涉及提交不正确的印花税申报表(BNDS),也不会被处以罚款。

“对于提供不正确或不准确资料,而该资料会影响印花税征收的情况,同样不会施加罚款。”

“这项不罚款的特别宽限期,适用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提交的印花申请。”

内陆税收局表示,提供这项特别宽限,是为了过渡并进行教育,以培养纳税人的认知,并鼓励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。

“同时,这也为纳税人提供充足的时间,以了解既定程序,并有效地以电子方式进行自助印花程序。”

内陆税收局也表示,在《1949 年印花税法令》第 72D(2) 条下被稽查发现的违规行为,也同样适用于以上的宽限。

为确保自我评估系统系统的顺利推行,e- 印花税系统已透过 MyTax 网站开放给纳税人使用,让他们能进行测试并作好相关准备。

如纳税人遇到问题,可致电税收局联络中心(HCC)03-89111000,或 603-89111000(海外),亦可使用内陆税收局即时客服;此外,也可透过链接 https://maklumbalaspelanggan.hasil.gov.my/Public/ 提交反馈表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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